传统配电网常规设备的巡视
为了掌握配电网的运行状况,及时发现缺陷,消除威胁线路和设备安全隐患,必须定期进行巡视,并做好巡视记录。巡视过程中宜采用测距仪、局放仪、红外热像仪(或测温仪)等新设备和新技术,巡视方式和内容应依据配电网状态检修标准体系的相关管理规定。
架空线路的巡视内容应包括杆塔和基础的巡视检查,金具、绝缘子的巡视检查,拉线的巡视检查,导线的巡视检查以及架空线路柱上开关设备的巡视。
巡视中必须查明下列情况:
(1)线路保护区内有无易燃、易爆物品和腐蚀性液(气)体。
(2)导线对地上道路、公路、铁路、索道、河流、建筑物等的距离及交叉导线距离是否符合相关规定,是否存在可能触及导线的烟囱、丢线、拉线及弱电线路等。
(3)是否存在对线路安全构成威胁的工程设施(旆工机械、脚手架等)。
(4)是否存在可能被风刮起危及线路安全的金属、薄膜、广告牌等。
(5)导线与树、竹的距离是否符合规定。
(6)是否存在在建、已建违反《电力设施保护条例》的建筑。
(7)江河泛滥对杆线的影响。
(8)线路附近的爆破工程有无爆破手续,其安全措施是否妥当。
(9)其他可能影响线路安銓的情况。
巡视要求掌握线路的运行状况,沿线环境的变化情况,并做好护线宣传工作。10kv线路(包括分支线)巡视次数城区一般每月一次,郊区及农村每季度至少一次;380v及以下线路和低压接户线每季度至少巡视一次,新建线路投运后一个月内应巡视一次。定期巡视允许一人进行。
除定期巡视外,在气候恶劣(如:台风、暴雨、大雪、覆冰等)、河水泛滥、高峰负荷来临前,安全大检查及其他特殊情况和重要供电任务前,对线路的全部或部分应进行巡视或检查。特殊巡视的安排根据需要而定,应由两人或两人以上人员进行。
在负荷高峰期或阴雾天气还应进行夜间巡视,夜间巡视主要检查导线接点有无发热打火现象,绝缘子表面有无闪络等。对重负荷和污秽区,夜间巡视每年至少安排一次,其他区域可按需要而定。夜间巡视应由两人或两人以上人进行。
在故障或认为可能存在故障时,应及时进行故障巡视,检查故障或可能存在故障的地点和原因。故障巡视应由两人或两人以上人员进行。
在配电网的运行维护工作中,每年还应至少进行一次监察性巡视,监察性巡视由部门领导和线路专责技术人员进行,其目的是为了了解线路及设备的运行状况,检查、指导巡线人员的工作。监察巡视应选择重要线路和事故多发线路进行抽巡。